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的方案》(鄂纪文〔2015〕19号)和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开展财务票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鄂财监发〔2015〕14号)、孝感市纪委《关于印发“七项专项整治工作法案”的通知》(孝纪办〔2015〕16号)、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全校财务票据专项整治工作,学校召开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决定从7月13日至7月25日,在全校开展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财务处、医学分院、后勤服务中心、附属医院、师范学院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财务处处长胡德新主持。
全体与会人员学习了《关于印发“七项专项整治工作法案”的通知》(孝纪办〔2015〕16号)、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胡德新同志宣读了《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方案》具体包括专班人员组成及分工、自查自纠内容及时间安排、有关要求,强调了工作的严肃性。
朱虹副校长讲话。她说,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是符合当前政治形势的需要,是学校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的需要。各部门和负责人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狠抓落实,做到“三实”,一实要见底,自查自纠工作要做到最基础;二实要到人,工作和责任要落实到人;三实是工作到位,覆盖8项内容、把握时间节点、坚决做到自查面100%,无遗漏和死角。各单位责任要明确,程序要规范。财务处除校本级自查自纠工作外,还要搞好全校整体联动,指导各独立核算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分析研究解决办法;各独立核算单位要自加压力,做好本单位压力传导,形成合力完成自查自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