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紧急通知》(2016年11月29日发)要求,对2016年4月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市直部门预决算收支信息公示》进行公开格式、公开文本优化。现将按要求调整格式公示。
特此说明。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培养高等专科学历技术应用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依法依规从事艺术、学前教育、经济管理、医学、机电、计算机、外语、旅游、建筑等学科高等专科学历教育,相关专业培训与继续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学校设有13个职能部门:1.党政办公室、2.党委组织部、统战部、人事处;3.党委宣传部、文明办;4.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5.工会办;6.教务处、校企合作处;7.科研处、高教研究所、学报编辑部;8.学工处(部)、团委;9.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10.计划财务处;11.后勤与校产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12.保卫处、武装部;13.离退休工作处。
学校设有17个教学单位:1.师范学院;2.艺术与传媒学院;3.财经学院;4.医学院;5.护理学院;6.机电工程学院;7.信息技术学院;8.外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9.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10.建筑技术学院、11.物流学院;12.美容学院;13.汽车学院;14.思政课部、公共课部;15.医学分院;16.应用技术分院;17.网络学院、培训学院。其中:师范学院、医学分院实行独立核算。
学校设有4个教辅单位:1.图书馆;2.后勤服务中心;3.信息化中心;4.附属医院。
三、预算编报情况
1、预算数据包含的范围:校本部。所属师范学院、医学分院独立核算公示。
2、主要数据情况
(1)全年收入预算情况
①2016年学校预算总收入16,40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9.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管理的非税收入10,800万元。
②2015年预算总收入14,77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1.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管理的非税收入9,992万元,单位往来收入2,100万元,其他收入210万元。
(2)全年支出预算情况
①2016年预算总支出为16,4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97.8万元(人员经费8,5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83.8万元),项目支出3,500万元,单位往来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612万元。
②2015年预算支出为14,7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0.5万元(人员经费8,536.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684万元),项目支出291.2万元,单位往来支出2,100万元,其他支出161.8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①2016年学校“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1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万元;公务接待支出80万元。
②2015年学校“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19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3.5万元;公务接待支出105万元。
3、与上年度预算相比增减变化情况
①2016年预算收入16,409.8万元,较2015年预算收入14,773.5增加1,6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38.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808万元,单位往来收入减少2,10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210万元。
②2016年预算支出16,409.8万元,较2015年预算14,773.5万元增加支出1,63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支出2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99.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400万元,其他支出增加450.2万元。
③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0万元,较2015年预算196.5万元减少3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1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5万元;公务接待支出8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5万元。
4、增减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分析
①2016年收入预算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市财政积极支持,追加生均拨款;二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略有增长主要是招生人数基本稳定; 三是单位往来收入减少主要是南校区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巧打时间差,合理利用资金未贷款;四是其他收入减少主要是北区移交铜锣湾导致校办企业基本停产无收入。
②2016年支出预算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绩效工资等导致人员支出预算减少;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中教学实习实训设备增加较多;三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南校区西实训楼、教学楼及其他基建工程开支较多;四是北区企业搬迁及基建开支较大。
③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较2015年支出预算减少主要原因: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市文件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指市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财政教育拨款、科研拨款、其他拨款。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高等学校开展教学极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学费、住宿费、代收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科研事业收入等。
3、单位往来收入:高校取得的各项贷款。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以及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不属于科研事业收入的经费拨款。
5、基本支出:指高等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高等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7、其他支出:指取得其他收入而发生的支出。
8、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已经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的单位,其公务用车指改革后保留公务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