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熟悉国家财经政策、财务会计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二、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及本院相关制度,财务管理及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办法,独立履行会计的各项职责。
三、负责对经费核算业务记账凭证的填制并打印输出。
四、填制的记账凭证的内容、数据必须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数据相符,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摘要简明清晰,每张记账凭证的要素齐全。
五、及时清理往来账款,定期发出催款通知书,通知部门领导和往来个人,如发现挪用公款,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向处室领导报告。
六、负责非税资金财政非税专户存储,申办核拨手续。
七、组织实施教育事业费收入和其他收入收缴工作,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
八、宣传收费政策,及时办理收费项目的申报,收费许可证的年检,做好物价检查的接待及其他物价事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收费票据的购置、领用、核销及其档案管理工作及学院所有学生的收费数据管理及欠费清缴工作;负责校区、各系、处室与收费及分配有关的数据核实。
十、负责学生奖学金、特困生补贴、助学金等费用的核算;协助搞好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和核算工作。
十一、服从处领导中心工作的调遣和有关临时事项的安排,并与其他岗位搞好配合协作。